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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面前,造谣传谣必受严惩
网络造谣
拘/你/没/商/量
【谣言止于智者 清醒是一种智慧】
当前
抗击疫情正处于关键时期
需要凝神聚力,共克时艰
然而
一些信息真真假假,谣言混杂其中,
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极大干扰。
案例引入
10月12日晚多名网友向青岛警方举报,有一网民在微博发布夸大青岛新冠肺炎确诊人数的“虚假信息”。
青岛市公安局市北分局民警迅速行动,于10月13日上午查获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嫌疑人井某某。经审查,井某某对其为吸引微博人气,编造青岛市新冠肺炎确诊人数的虚假信息在新浪微博予以发布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现井某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金500元。
以案普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网民
面对疫情,最需要冷静与理性,造谣传谣者确实应该受到严惩。
检察官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疫情期间造谣生事构成犯罪的,还会面临刑事处罚。
《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规定:
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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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
每位公民都要对自己的言论负责
对公然散布谣言的,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查处
请广大网民
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清朗的网络空间
编辑 / 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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